2014-11-19 15:09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
五、政策待遇与管理
1、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从到岗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引进人员给予事业编制,并按照硕士3万元/人、博士8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安家补贴(服务期至少五年,安家费具体发放依《鄂
州市“千名引硕工程”引进人才安家及生活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引进人员工资按定级工资标准确定。此外,学校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引进的博士直接按副教授标准发放,硕士直接按讲师标准发放。引进的博士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讲师,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者,博士可申报副教授,硕士可认定为讲师。
4、引进人员可申请入住周转房(人才公寓,月租100元)。
5、学校按每人300元/月标准发放住房补贴,连续发放五年。
六、其他
此次引进工作由本校会同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对本《简章》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13098380968(尹先生)
0711-3877261 0711-386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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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州职业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编辑:华图王老师)公告啥时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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