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注意事项
1.放弃面试考生请在1月27日17点前将放弃面试声明(模板见附件9)传真到010-66038692,未在规定时间内传真声明且不参加面试的将影响考生诚信记录。
2.考生应按时参加面试,并于面试当日8:00前报到,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候考室,迟到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即寄送材料原件)。考生对本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和面试时严禁使用通讯设备,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带走或损毁考试材料,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4.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国家公务员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信息公开-公务员考录栏目)发布的相关公告,同时保证手机畅通。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10——68205909)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