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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武昌区、硚口区、江夏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18-03-07 10:08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鄂州人事考试群 文章来源:鄂州华图

2018年上半年武昌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已出。湖北华图特将2018年上半年武昌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发布如下,供考生参考。湖北人事考试网将及时更新湖北教师、湖北公务员、湖北事业单位等招考资讯。考生敬请关注【2018湖北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469971350】,咨询电话:0711-321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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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号)要求,现将武昌区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

  武昌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本辖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昌区的社会人员,武昌地区高校2018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武昌地区高校2018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向武昌区行政审批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网报前应主动与行政审批局联系,提出申请,并按要求组织应届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对应届毕业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一周,由学校集中报武昌区行政审批局进行现场确认。武昌区行政审批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

  三、认定工作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4月3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24:00。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4月9日至13日。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公示时间:2018年4月27日(在“武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wuchang.gov.cn/)教师资格证书颁发时间:2018年5月16日(颁发证书时间如有调整请关注武昌区政府网站公告)。现场确认时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证书;未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领取方式选定后不可更改。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1、申请人网上报名

  2018年3月21日至4月3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24: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武昌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普通全日制大学应届毕业生必须选择所在高校为现场确认点),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地点:武昌区行政审批局4楼88、89号窗口(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政务服务中心,武昌区房管局)。

  现场确认工作时间:2018年4月9日至13日上午:8:30——11:50 ;下午:14:00——17:00。在受理截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和网上公示。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在高校集中提供毕业证并将其复印件盖章归档后完成,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武昌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原件和复印件,户口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工作单位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作单位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有效期内);(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二级甲等及以上);(4)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须提供毕业成绩表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和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2015年下半年及以后批次考试的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从网报系统下载,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并在承诺书上签名(必须用A3纸正反打印,贴二寸免冠登记相片,另再交一寸登记相片1张,与网报电子相片和教师资格申请表粘贴相片同一底版);(6)《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打印,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鉴定盖章,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盖章无效;如由工作单位鉴定盖章,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鉴定,在读研究生提供在读证明,可由就读学校鉴定盖章,);(7)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体检医院可以提供,贴相片,由体检医院压相片盖骑缝章,“体检结论、体检意见”两栏为“合格”结论并盖医院体检公章,相片与教师资格《申请表》同底版;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均无效)。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附后,申请人可从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湖北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现场确认联系人:谢建湘 张倩

  联系电话:88922669 QQ工作群:391245433(武昌教师资格认定咨询)五、体检要求

  武昌区体检指定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昌区东湖路169号,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三号楼二楼体检中心);武汉市第七医院(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联系电话:027-87360911、87360913。也可就近选择武汉市其他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到指定医院体检时,请持网上下载的《武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体检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4月4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9:30。

  附:武汉市各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市第八医院体检中心

  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省新华医院体检中心

  市红十字会医院(市第十一医院)

  省第三人民(中山)医院

  市第一医院

  市第五医院

  省人民医院

  市普仁医院

  市第九医院

  华润武钢总医院

  武警湖北省总队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总医院

  东西湖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市太康医院

  武汉协和医院西院

  汉南区人民医院

  蔡甸区人民医院

  蔡甸区中医院

  江夏区中医院

  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黄陂区人民医院

  黄陂区中医医院

  新洲区人民医院

  省第三人民医院阳逻院区

  省中医院光谷院区

  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注意事项

  1.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事宜可在“武昌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请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内容、盖章。

  3.在读研究生非武昌户籍,回原籍报名认定。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无法查询到个人学历证书信息的申请人,请到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5.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格请在武昌区政府网站下载(非指定《体检表》、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均无效)。

  6.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体检时,请主动告知医院,做好相应项目检查,防止遗漏项目,体检时间尽量靠前安排;7.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二天内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孕妇遵医嘱。

  附件:

  1.《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样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2.《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样表(除幼儿园外);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样表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3月5日

  2018年上半年硚口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已出。湖北华图特将2018年上半年硚口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发布如下,供考生参考。湖北人事考试网将及时更新湖北教师、湖北公务员、湖北事业单位等招考资讯。考生敬请关注【2018湖北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469971350】,咨询电话:0711-321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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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11〕18号)精神及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4月3日;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4月17日—4月19日;3.教师资格认定时间:2018年4月20日—5月18日;4.证书颁发时间:高中、职校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查询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18年5月18日到硚口区人民政务服务中心(武胜西街1号)。

  二、认定范围

  申请人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或者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硚口区或任教学校在硚口区(任教学校在硚口区但户籍不在硚口区的,须提供由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收据,);3.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职业技能等条件规定的。

  三、学历条件

  1.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参加统考合格人员须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参加统考合格人员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具有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

  1.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2018年3月21日—4月3日之间的工作日7:00—24:3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3.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4.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下载PDF格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最好不要在线打印),用A3或A4纸正反打印。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姓名、身份证、密码等信息,这是以后重新登录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有关程序、表格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whjyj.gov.cn)搜索“教师资格”进行查询、下载。

  五、申请人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由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㈠ 时间

  2018年4月17日—4月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㈡ 地点

  硚口区硚口区人民政务服务中心(武胜西街1号)㈢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由申报本人到场进行现场确认)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其复印件一份;4.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必须用A3或A4纸,正反打印,贴二寸免冠登记照,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相同;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任教学校(任教在硚口的学校)填写并盖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A4纸打印表格);7.社会人员户籍在硚口区的,须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任教学校在硚口区的,须提供由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及复印件一份;8.《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武汉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均无效)(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其中任何一家医院),湖北省中山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体检时间为:3月22日-4月10日(周一到周六,周日不体检),请抓紧时间进行体检,如果不能在现场确认时间(4月17日-4月19日)里收到体检报告,则作为材料不齐全,申报认定不通过。

  江岸区:市第八医院体检中心

  江汉区:市第十一医院

  硚口区:湖北省中山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

  汉阳区:市第五医院

  武昌区:亚心七医院(原武汉市第七医院)

  青山区:市第九医院、普仁医院、华润武钢总医院洪山区:武警湖北省总队医院

  东西湖区:东西湖区人民医院

  蔡甸区:蔡甸区人民医院或蔡甸区中医院

  江夏区:江夏区卫生防疫站、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黄陂区:黄陂区人民医院、黄陂区中医医院

  新洲区:新洲区人民医院

  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市第五医院、汉南区人民医院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体检中心武汉市化工区:市九医院

  东湖风景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9.一张一寸个人登记照片(办证使用必须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资料顺序装订,装入牛皮纸档案袋(自备)。

  六、相关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必须由申报本人到场进行确认,不允许其他人代交或代办理,未在现场确认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2、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填写完整,相关表格要张贴照片;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用A3或A4纸,正反打印,贴二寸免冠登记照,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相同;4、硚口区教师资格认定地址:硚口区人民政务服务中心(武胜西街1号)联系人:荣毅晖、朱光传、宋昱静、田军红

  电话:027-83350622,027-83790953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2018年上半年江夏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已出。湖北华图特将2018年上半年江夏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发布如下,供考生参考。湖北人事考试网将及时更新湖北教师、湖北公务员、湖北事业单位等招考资讯。考生敬请关注【2018湖北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469971350】,咨询电话:0711-321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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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号)精神,按照武汉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3月21日至4月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4月9日—4月11日,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应届毕业生在本校,社会人员在江夏区行政审批局社会类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3、颁发证书。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领证时间见江夏区教育信息网(www.whjxjy.net.cn)上的公告。

  二、申请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需具备湖北省教育厅认可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或幼儿园以外类别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地点:江夏区行政审批局社会类窗口,联系电话:81823772,联系人:刘圆。

  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见附件)。所有表格及复印件统一用A4或A3纸正反打印和复印并按档案袋封面排序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装订)。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纸正反打印);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之一(高校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1)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2)工作单位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作单位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

  4、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5、《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A4纸正反打印,可在市、区教育局网站上下载,体检必须有医院明确的“合格”结论);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鉴定);8、网上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大学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学业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9、个人一寸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四、相关注意事项

  1、网报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虚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与网报上传的同版照片。

  3、申请人网报结束后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当天早晨空腹),江夏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为:江夏区中医医院、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武汉市其它区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医院均有效)。

  附件:

  1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2 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3 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4 资料袋封面。doc

  江夏区教育局政工科

  2018年3月1日

    (编辑: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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