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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招聘-12人

2018-11-20 11:17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鄂州人事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招聘12人已发布,考生敬请关注【2018湖北事业单位招聘群:154126170】,咨询电话:【15337266720】,微信号【huatu17801】。

一、派往单位简介

  东湖高新区城市管理局2011年经武汉市编委批复同意设立,是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户外广告、景观亮化、燃气热力、建筑弃土管理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的内设机构。

  一直以来,在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东湖高新区城管局紧紧围绕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打造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中心任务,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求实创新、开拓进取,为东湖高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是一支名副其实的“基本建设冲锋队、建设成果保障队、社会民生服务队”,在武汉市“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二等功荣誉。

  因工作需要,武汉光谷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2名,派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有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2、国家统招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综合管理类、市政、桥梁管理、燃气热力、环保类等专业;

  3、无精神方面疾病、无吸毒史,因深入一线,男性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薪酬福利

  正式录用后,年薪8万(含绩效奖励),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工作餐、年度体检、工会福利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四、报名

  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本次招聘报名程序如下:

  (一)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唯一官方报名网站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选择应聘单位和岗位,认真填写个人资料,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0日(12:00前)登录官方报名网站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三)现场报名审核

  查询到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11月2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携带以下材料至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信路光谷创业街10栋1楼115室)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

  4、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职称证等);

  5、近期两寸彩色登记照2张。

  温馨提示:未按公告规定时间抵达现场进行报名审核及提交资料的应聘人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作笔试安排。

  (四)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须登陆官方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最新公告。

  温馨提示:如应聘人员发现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或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请按最新公告规定的时间致电咨询工作人员予以更正,其余时间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人员后果自负。

  五、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及体检

  政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拟聘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政审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政审、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政府采购中标的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资格。

    (编辑:鄂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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