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更多资讯,考生敬请关注【教师招聘交流群:838221083】点击直接加群, 咨询电话: 【15337266720】 ,微信号【huatu17801】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二次岗位征集、继续做好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教师招聘涉及竹溪县、郧西县、丹江口市、郧阳区4个县(市、区)26个义务教育学校,共计8个学科41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参加了2019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笔试考试、笔试成绩有效且未被聘用的考生。此类考生本次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需与第一次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相同。
三、招聘条件
按照2019年4月发布的《2019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中相应的条件,详见附件4。
四、面试
1. 面试报名及资格审核(9月11日08:30--18:00)。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等招聘条件要求的材料自行前往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地点详见附件5),由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参加了2019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照2019年5月19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 面试。十堰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面试报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及资格审核情况,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5天在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http://jyj.shiyan.gov.cn/)。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重在测试考生的教育能力、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由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对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采取函调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或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
七、选岗聘用
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共同组织选岗,拟聘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聘用岗位确定后,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下达聘用文件(其中属新机制岗位的由十堰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下达聘用文件)。新招聘教师到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
十堰市教育局
2019年9月3日
附件: 附件1: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二次招聘岗位.xls
附件: 附件2: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地方自主二次招聘岗位.xls
附件: 附件3: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二次招聘岗位.xls
附件: 附件4: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二次招聘岗位条件.docx
附件: 附件5: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二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联系电话.doc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二次岗位征集、继续做好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教师招聘涉及竹溪县、郧西县、丹江口市、郧阳区4个县(市、区)26个义务教育学校,共计8个学科41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参加了2019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笔试考试、笔试成绩有效且未被聘用的考生。此类考生本次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需与第一次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相同。
三、招聘条件
按照2019年4月发布的《2019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中相应的条件,详见附件4。
四、面试
1. 面试报名及资格审核(9月11日08:30--18:00)。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等招聘条件要求的材料自行前往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地点详见附件5),由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参加了2019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照2019年5月19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 面试。十堰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面试报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及资格审核情况,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5天在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http://jyj.shiyan.gov.cn/)。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重在测试考生的教育能力、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由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对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采取函调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或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
七、选岗聘用
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共同组织选岗,拟聘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聘用岗位确定后,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下达聘用文件(其中属新机制岗位的由十堰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下达聘用文件)。新招聘教师到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
十堰市教育局
2019年9月3日
附件: 附件1: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二次招聘岗位.xls
附件: 附件2: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地方自主二次招聘岗位.xls
附件: 附件3: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二次招聘岗位.xls
附件: 附件4: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二次招聘岗位条件.docx
附件: 附件5: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二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联系电话.doc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二次岗位征集、继续做好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教师招聘涉及竹溪县、郧西县、丹江口市、郧阳区4个县(市、区)26个义务教育学校,共计8个学科41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参加了2019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笔试考试、笔试成绩有效且未被聘用的考生。此类考生本次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需与第一次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相同。
三、招聘条件
按照2019年4月发布的《2019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中相应的条件,详见附件4。
四、面试
1. 面试报名及资格审核(9月11日08:30--18:00)。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等招聘条件要求的材料自行前往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地点详见附件5),由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参加了2019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照2019年5月19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 面试。十堰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面试报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及资格审核情况,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5天在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http://jyj.shiyan.gov.cn/)。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重在测试考生的教育能力、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由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对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采取函调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或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
七、选岗聘用
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共同组织选岗,拟聘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聘用岗位确定后,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下达聘用文件(其中属新机制岗位的由十堰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下达聘用文件)。新招聘教师到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
十堰市教育局
2019年9月3日
附件: 附件1: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二次招聘岗位.xls
附件: 附件2: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地方自主二次招聘岗位.xls
附件: 附件3: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二次招聘岗位.xls
附件: 附件4: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二次招聘岗位条件.docx
附件: 附件5:2019年十堰市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二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联系电话.doc
(编辑:鄂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