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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医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128名教学人员公告(3)

2016-04-13 17:23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鄂州人事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人社厅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六、招聘考核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采取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湖北医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作为专任教师引进的博士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招聘工作由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各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笔试、面试工作。辅导员、教学辅助及管理人员由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人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根据招聘人才类别和层次的不同,按以下程序组织公开招聘:

  (一)博士研究生

  1 、资格审核

  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人事处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学术业绩、政治立场等。资格条件审查结束后,人事处和各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安排。

  2、素质能力测试

  考核由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均为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素质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由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通知。面试占6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40%。

  (1)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执行。学院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看、说、答三种方式进行。

  ①看,考官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看仪表仪态,看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条件(限时2分钟)。

  ②说,应聘人员自我介绍本人情况(学习经历、研究方向、获奖情况、论文情况),进一步说明本人具备该专业岗位应有的知识和能力。(限时3分钟)

  ③答,回答1个问题。问题与岗位相关,考查应聘人员的理解能力、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准备1分钟,答题3分钟)

  ④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答题时间结束,应聘人员停止答题。

  ⑤考官打分。考官根据看、说、答和评分标准,在评分表上独立打分并签名。

  ⑥测试成绩。记分员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测试成绩。 

面试评分表
姓  名: 岗位: 抽签号:
评分项目 评分要点 参考分值 实际得分
逻辑思维能力 思维的敏捷性、条理性与广度、深度;逻辑性和严密性;判断分析问题是否全面、准确、辩证、深刻,有理有据 20  
协调与应变能力 反应的机敏程度;人际沟通、合作的意识、能合作的意识、能力与技巧;面对压力的心理承受力和自制力。 20  
言语表达能力 语音是否清晰、标准,表达是否准确、流畅通,以及条理性、感染力与说服力。 20  
仪表举止 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得体大方、举止稳重朴实;精神面貌良好 20  
专业理论素养 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专业理论素养的高低 20  
合计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招考岗位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测试的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学院按专业成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组,专家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考核以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考核结束后由相关学科、学院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做出书面鉴定和评分。

  ①应聘人员按专业到指定的教室备课。应聘人员从准备的题库中现场抽取备课章节,备课时间两小时,主考官宣布开始备课,计时员开始计时,备课时间结束,停止备课。备课教室实行封闭管理,主考1人,监考人员2名。

  ②应聘人员到指定的教室讲课。讲课20分钟,主考官宣布开始讲课,计时员开始计时,讲课时间结束,停止讲课。

  ③考官打分。考官根据应聘人员讲课情况和评分标准,在评分表上独立打分并签名。

  ④测试成绩。记分员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测试成绩。

湖北医药学院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试讲人:                           试讲内容:
内容 评价内容 得分
类别
仪表仪态 1、衣着得体,修饰得当;(3分)  
(10分) 2、相貌端正,体态匀称;(3分)
  3、举止文明,待人礼貌;(4分)
教学基本功 4、语言准确、生动;(15分)  
(40分) 5、教学组织严密、得法;(15分)
  6、板书简明、规范;(10分)
专业知识水平(30分) 7、教学目标明确;(15分)  
8、专业知识熟练;(15分)
教学方法 9、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10分)  
(20分) 10、能培养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探究、实践;(10分)
综合得分    

  3、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到学院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医药学院网站(http:// www.hb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5、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编辑: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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